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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墨觉得师兄的脸皮也忒薄了点,实在没有得到师父的真传,不由咬着嘴唇思索,“到底是谁呢?”
“卫公子啊!”
元墨骇然,吓了一大跳。
“那个赏钱很多的卫公子又来了,欢姐让我赶快要来喊你过去,还说这可是最后的机会!”
元墨抬手起手,在元宝脑门重重弹了一记,弹得元宝“噢呜”一声。
“叫你乱接话!”
第三十四章
欢姐所说的“最后的机会”,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题诗的衣袖。
卫子越不止一次想请元墨转让,并在昨晚开出了一百两黄金的价码,欢姐险些当场晕倒,元墨也快神魂出窍,但还是冷静地拒绝了。
“你鬼上身啦?被人下降头了?中蛊啦?”卫子越走后,欢姐又气又急,“那是一百两黄金啊!黄金啊!够咱们撑好几年的了!”
岂止是撑好几年呢?这笔巨款只要运用得当,比如再找到才貌双绝的新人,那就可以将拯救红馆于危难之中,重新给大家找一条活路!
道理元墨哪里会不懂?
可是!
这截衣袖上的诗是谁的?是姜家家主啊!
尊贵的家主不知是忙得腾不出手收拾她,还是忘记了她这一号微不足道的小人物,反正眼下还没有来对付她,尚算安全。可是,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装时的题诗卖给了别人……
——她的每一根骨头都会被拆开来下油锅炸至金黄酥脆吧!
昨晚卫子越已经来红馆,并且和阿九告过别了,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,直到天色微明才离去,没想到此时又出现在了他的老位置上。
“卫兄不是今日起程吗?”元墨讶然问。
“往扬州走的是水路,船过平江,忽然看到红馆,便上来看看。”
一夜没睡,卫子越脸色有些苍白,眼下也有明显的青黑,望着青壁,长叹一声,“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见了……”
比起第一次来红馆的时候,卫子越明显瘦了许多。原本面如冠玉,有一股轩昂之气,谁也不放在眼里,现在平添三分憔悴,倒显得成熟了几分。
想来卫公子金榜题名,本来只是想在乐坊结识几位红颜知已,给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记忆,结果没曾想到,一见阿九误终身,心都碎了。
“情”这个东西十分神奇,元墨请教过许多人,答案各不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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